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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舆情】遇到舆论敲诈 企业应积极维权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4-07-30 18:17:00

  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巴巴集团称,正在遭遇有组织的舆论敲诈。除了准备在美国上市的阿里巴巴,国内拟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过程中,遭遇新闻勒索的事情也有不少。7月28日,本报《上市公司频遇“有偿沉默” 如何破解》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指出,国内的预披露制度是为了让社会公众对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问题进行举报,“包括媒体监督,但(媒体)如果歪曲甚至敲诈,肯定是不允许的”。

  阿里巴巴提到的“负面研究报告”是否会影响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的进程?对此,郭雳表示:“这取决于报告的真实性和内容以及所反映问题的性质,这些也会影响审核时间。”

  针对“缄默期的声音”中提到的舆论敲诈,阿里巴巴集团称,已经向杭州警方报案,“杭州警方已正式接受本公司报案。目前相关资料已移交警方处理”。

  但阿里巴巴集团并没有具体指出敲诈他们的是谁。对此,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发文指出,阿里巴巴的回应,本身没有问题,但回应过程中用力过猛、防卫过当。师出 有名,却无的放矢。比如,缄默期声明来势汹汹,但并未指明对手的名字,对公众而言,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媒体、所有的自媒体人都有可能涉入其中,打击面过大。 面对循迹而来的媒体采访,阿里巴巴的公关团队却保持了沉默。

  对于阿里巴巴发出“缄默期的声音”,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新闻学研究会会长郑保卫分析,一些媒体在阿里巴巴处于上市缄默期,其公开宣传、接受新闻采访等行为有所限制的情况下,以刊发负面报道为由,向阿里巴巴施压,这种做法就是“有偿沉默”。

  “‘有偿沉默’的做法类似于近些年来出现的‘有偿不闻’(‘有偿新闻’的一种变种),即你给我钱,我可以沉默不语,帮你隐瞒事实。从其实质上看,这是一种典型的‘新闻敲诈’行为。”郑保卫说。

  在郑保卫看来,新闻媒体的话语权和传播权是社会与公众赋予的,它应该是一种公权力,是用来为社会与公众服务的。如果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用这一权利谋取私利,就是一种严重背离新闻伦理和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

  郑保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按照以往的惯例,一些企业在遭遇类似情况时通常会采用花钱消灾的办法,或是掏钱买版面,或是给一些媒体投放广告,以求减少公司的 负面新闻,从而少惹麻烦,求得一时平安。“但这次阿里巴巴高调应对,表示面对毫无根据的舆论胁迫,决不会隐忍和退让,这一行动值得肯定”。

  在他看来,企业在反对“舆论敲诈”的行动中应当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这将有利于共同形成打击“舆论敲诈”行为的社会环境。

(东方剪报媒体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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