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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称邮储高管亲属向湖南高速索要好处1.9亿

文章出处:北京东方剪报网责任编辑:世博会作者:媒体监测公司人气:-发表时间:2012-06-16 20:08:00

段铸 张岩铭 龙飞

编者按: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协助调查,是自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案、建行行长张恩照案以来,涉案级别最高的金融系统官员。这对上市进程中的邮储银行而言不是坏事,相反,恰是其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的绝佳契机。在市场金融资源配置中,银行目前坐拥数十万亿信贷资源,堪称实力最强大的金融部门,发放贷款动辙数十亿,已经大大超过一般的IPO规模,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对比企业IPO过程中的监管待遇,贷款发放、审计如何尽可能透明,在制度和流程设计上压缩违规操作和关系贷款的空间,从而加强对这一领域的有效监管。

6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邮储银行”)一纸公告,证实行长陶礼明“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一时,邮储银行上下噤声。

而《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独家从多方证实:陶礼明出事与近期爆发的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湖南高速”)系列案件直接相关:有人供出了陶礼明。

“中国邮储银行给湖南高速贷过一笔款,相关负责人亲属索要好处1.9亿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笔支付1500万元,其余改用垄断经营洞(口)新(宁)高速材料的形式。”一位知情人士如是告诉记者。

而在本报记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此笔贷款或涉厦(厦门)蓉(成都)高速湖南段项目,目前,有关部门的调查重点在于:此笔贷款相关负责人亲属是否私下索贿。

被湖南高速陈明宪案牵出

“陈明宪进去后,供出了一位神秘中间人,他牵出了陶礼明,说是湖南高速的一个200亿大项目中,邮储放了50亿,有人私下收了钱。”

2012年6月6日,中纪委一位副局级巡视员带队,欲带走行长陶礼明。

“很震惊,很突然。”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集团领导说如果有问题,希望先自查,内部先解决”。

6月7日,中国邮政集团内部通报了行长陶礼明“协助调查”一事。当日,陶被中纪委直接带走,同时被带走的还有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而在一个多月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群部主任张志春已经被带走“协助调查”。

6月8日,有关部门对邮储集团及邮储银行总行领导班子通报了陶协助调查的原因:或涉违规贷款。

6月11日下午,邮储银行在官网上发布公告证实此前坊间传言,公告称:“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陶礼明、资金营运部金融同业处处长陈红平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正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在此期间,本行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不受影响。”

6月11日,北京银监局赴邮储银行北京分行进行现场会谈,要求邮储银行保持稳定,注意舆情。最新的媒体报道称,邮储银行已经向银监会上报应急处置预案。

事发突然,邮储银行在公告之后,再无对此事进一步说明,对媒体采访也三缄其口。

记者在网络上搜遍各种信息,发现陶礼明惊人的低调,其履历异常简单,曾任邮政储汇局局长多年,现任邮储银行行长。

“陈红平之前一直在正常工作,也没有听到什么传闻,太意外了。”对于陈红平,邮储银行资金营运部一位人士对记者如是形容其直管领导被带走后的心情。

据记者调查,此前审计署已经针对邮储银行展开审计,有线索显示陶礼明此番事发的直接导火索是刚刚在今年3月下旬爆出的轰动一时的湖南高速陈明宪案。

“陈明宪被抓后,供出了一位神秘中间人,在这位神秘中间人被调查期间,牵出了陶礼明,说是湖南高速的一个200亿元大项目中,邮储放了50亿元,有人私下收了钱。”知情人士称,这位神秘中间人为湖南高速下属某一个项目的指挥部人士。

陈明宪何许人也?今年3月28日,原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称“湖南交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在长沙华雅大酒店1649房间被湖南省纪委带走,次日相关部门宣布,陈明宪涉嫌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标等环节严重违纪问题,已被立案调查。

在湖南交运系统,陈明宪地位之显赫几乎无人不知。近20年来,陈明宪从未离开交运系统,并一手缔造了湖南高速公路的“大跃进”神话。据《2011年湖南省高速公路工作会议纪要》(下称“湖南高速会议纪要”),截至2011年底,湖南高速公路在建里程4064公里,在全国排名第一;在建和通车总里程达6450公里,从2007年全国排名第17位跃至全国前三。

而关于湖南交运系统绝对“一把手”的陈明宪民间新闻亦很多:“好赌爱玩,热衷名利、高调、贪腐、事多的自己都记不清”。

陈明宪落马之前,湖南交运系统已有多位干部相继落马。2011年8月17日,湖南交运厅党组成员、湖南高速局长冯伟林被湖南省纪委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而立案调查;2004年湖南省交运厅党组成员、湖南高速局长、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称“湖南高速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杨志达被双规,次年被判无期徒刑;更早的2000年,湖南交运厅副厅长马其伟因受贿被湖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先后落马的4位高管有一个共同特点:主要工作履历都在交运系统。

据了解,目前陈明宪的案件正在调查中,这位“路桥湘军”或将掀开高速系统更多腐败案件。

50亿元贷款疑云

“这件事此前审计署就已经发现,湖南高速的系列案件爆发,随着调查深入,现在问题对上了。”

记者调查发现,邮储银行参与的50亿元贷款或涉厦蓉高速湖南段。

据了解,厦(厦门)蓉(成都)高速起于福建厦门,止于四川成都,是我国西南腹地通往东南沿海地区的主要出海通道,全长2211公里。其中,湖南段全长308公里,总投资196.71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2008年8月31日正式开工,计划2012年8月建成通车。

据业内人士称,2009年之后根据相关规定,公路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比例降至25%,湖南在高速公路资金来源中一直声称“35%国家补助和自筹,65%银行贷款”。从厦蓉高速湖南段来看,银团贷款116.38亿元,占总投资额59%,自筹占比41%。

不过,知情人士称,邮储银行这笔巨额贷款的“非正常”之处在于:2008年至2010年间,邮储银行独立为湖南高速相关项目发放了总计50亿元的贷款,且该笔贷款被湖南高速作为自有资本金。

按接近邮储人士称,到目前为止,内控较严的邮储银行仍不能单独发放单笔2000万以上的贷款,但可以通过银团贷款、同业拆借、债券业务等其他方式介入到大型项目。据了解,银监会对邮储银行改制后的放贷业务采取了逐步放开的方式,由500万逐步调升至1000万、2000万。单笔贷款业务目前仍不能超过2000万。

“由于是用于补充湖南高速的自有资本金,邮储银行当时用了变通的方式,所以这笔贷款业务本身完全可以合规,没有问题。”该人士对此非常肯定。

公开信息显示,在2008年10月22日的“湖南省融资合作洽谈会”上,厦蓉高速湖南段的建设资金来源也已解决,以国开行为首的银团给予该路段116.38亿元的贷款授信,项目借款人为湖南高管局直属的融资平台湖南高速开发总公司。

“事实上,除去国家补助的极少部分外,厦蓉高速湖南段近200亿元的项目,自有资金不能少于25%,应该是50亿元,当时湖南高速根本拿不出这笔钱。”知情人士分析。

对此分析,多位高速路局系统人士并不特别意外:高速公路项目集中上马太多,很多项目的自有资本金来源或都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解决的。

对于邮储银行在此笔业务中采取的变通方式,银行业界人士表示,有很多种方式可以实现。

但一位国有银行公司业务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不能用于补充自有资本金。

据了解,从2008年以来,银行多采用银团贷款参与公路等基建建设,严格的银团贷款操作是由两家和两家以上银行就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原则上由代理行来进行贷后监控。

这样就意味着,邮储银行很难通过银团贷款向湖南高速发放用于补充自有资金的的“问题”贷款。上述国有银行人士认为,出现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之一是银行独自向湖南高速发放贷款,而不一定走银团贷款模式。

巧合的是,在2009年年底《中国邮政报》刊发的系列报道“2009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雁奖’优秀营销项目展示”中,《湖南省分行开发高速公路建设流动资金贷款》曾获奖并被广泛宣传。该报道提及:“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在2008年抓住信贷规模控制这一时机,利用银团贷款开始切入高速公路行业。2008年,该分行与建设银行合作京珠高速间接银团贷款项目成功,开始第一次进入高速公路行业。”

该报道还提及:“2009年1月,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经过长达3个月的营销、调研及评审,终于开发了湖南省高速开发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该笔贷款作为邮储银行第一笔批发类直接贷款业务,为邮储银行当年批发资产业务的发展打响了头炮。”

这笔名为“流动性资金贷款”总额为20亿元,为期三年。而巧合的是,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邮储银行给湖南高速的50亿元“非正常”贷款在2010年完成放款,“第一笔20亿元,后来又追加了30亿元”。

针对上述问题,到本报截稿前,记者向湖南高速、湖南交运厅、邮储银行等相关部门求证,均未得到回复。

调查重点:相关亲属索贿?

“邮储银行给湖南高速贷过一笔款,相关负责人亲属索要好处1.9亿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笔支付1500万元,后改用垄断经营洞(口)新(宁)高速材料的形式。”

根据邮储银行的公告,陶礼明此番“协助调查因涉嫌个人经济问题”,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邮储银行给湖南高速贷过一笔款,相关负责人亲属索要好处1.9亿元,湖南高速同意。首笔支付1500万元,其余改用垄断经营洞(口)新(宁)高速材料的形式。”

据悉,是否索贿成为陶礼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的核心问题。

据资料显示,洞新高速2009年开工,预计2012年年底通车,全长117.9公里,预计投资82.35亿元。

湖南一位高速公路人士告诉记者,80多亿元的总投资中,钢材、水泥、沙石等材料费一般占比两成也就是16亿元,材料供应商按10%利润计算就是1.6亿元,再加上1500万已付现金,总额接近1.9亿元。

该业内人士透露,国内高速公路项目有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项目从立项、获批,到公开招投标,再到施工单位征地、分包建设、工程监理、材料供应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灰色地带,而材料供应算是最大的一头,委托方(即主管单位)具有绝对话语权”。

记者试图查询任何与洞新高速公路施工材料供应相关的招投标信息,但未有收获。

按照知情人士说法,“相关亲属索贿”,亲属为何人?陶礼明是否知情?供出陶礼明的关键人究竟是谁?除已经支付的1500万元之外,余额是否已经支付完毕?最终利益是否由陶礼明获得?中邮集团张志春、邮储营运部陈红平又与陶礼明协助调查有何关联?众多问题仍然有待解开。本报将对此事跟踪报道。

邮储早已涉足“铁公基”

“利用邮储资金是重点,目前全国邮储资金有3000亿元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接洽,邮储总行明确表示愿意提供100亿~200亿元支持湖南高速公路项目,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利率。”

据《湖南高速会议纪要》:在“十一五”期间,湖南高速公路共开工53个项目(其中2008年以来新开工46个项目),完成投资1536亿元。该纪要称,“这种力度,这种进度,在湖南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全国范围内也独一无二。”

建立多方式的融资渠道,通过“融资建设、打包资本化、再融资建设”的路径以满足湖南高速“大跃进”,是湖南高速近几年的运作模式,然而从2006年开始的宏观调控银根持续紧缩,高速公路的大发展显然面临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

在冯伟林落马前,就曾频频提及融资的迫切和艰难:“筹融资已成为湖南高速建设的另一个战场,要狠抓创新筹融资工作。”

湖南交运厅2008年的一份内部文件有如下表述:拓展融资渠道,“利用邮储资金是重点,目前全国邮储资金有3000亿元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经接洽,邮储总行明确表示愿意提供100亿~200亿元支持湖南高速公路项目,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利率。”

可见,一直对外宣传立足小微业务的邮储银行,早已深入到大型“铁公基”项目。

而“铁公基”项目投资期限长、所需资金动辄过亿元,这样的大项目非一家银行所能独享,对于刚刚转制为商业化银行才5年、缺乏足够放贷经验的邮储银行来说也是一个挑战。

2007年,原属于中邮集团的储汇局分离,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原局长陶礼明出任邮储银行首任行长。在其主导下,邮储走向商业化银行道路。

邮储银行华南某省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邮政集团改制分家,邮储银行成立后走什么方向在内部曾经争论很大,最终以陶礼明为首的“进取派”获胜,选择了“铁公基”项目。

该负责人举例说,即使在2011年银行业全面紧缩时期,邮储银行对铁道部的授信依然高达400亿元,而建行授信则仅为200亿元,“在邮储贷款统计中,铁公基项目占比很重,而这一块又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由于此前只存不贷,放贷经验缺乏,但钱又多,一般只要别人牵头,邮储银行都会参与银团贷款,湖南省的一些项目的银团贷款,邮储基本上都参与了。”湖南某市银监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而此前邮储银行的相关贷款业务已经引起审计署的关注。“这件事此前审计署就已经发现,湖南高速的系列案件爆发,随着调查深入,现在问题对上了。” 一位6月6日就已经知道此事的监管层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审计署对邮储银行贷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事已有察觉,不过并未马上行动。

据记者检索各省审计厅官网信息显示,2011年4月初,国家审计署部署对邮储银行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201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审计。湖南省是其中之一。

在湖南省审计厅的公开文件中,记者查到了该厅根据审计署部署编制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审计指引》,该《指引》显示,此次审计主要内容在于邮储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资产经营方面。不过,记者并未在审计署官方网站“审计结果公告”栏中发现此次审计结果。此次审计署针对邮储银行的审计何时结束亦没有公开资料。

记者仅在部分网站网页中发现如下表述:2011年审计署对邮储银行的审计结论为“邮政储蓄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治理结构不完善、行政化管理现象突出、相关决策程序缺乏控制、关联交易管理不健全”。

不过,这个非官方的结论在湖南审计厅的文件中得到了印证。

在审计署网站上,一篇名为《湖南:邮储银行审计整改成效显著》的文件显示,2011年5月份,湖南审计厅对邮储湖南分行及分支机构审计后,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金融服务力度、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业务结构”等审计意见。

在该文件中,邮储银行湖南分行在有关违规贷款一项中的整改完成结论是:“对审计指出的借款人主体或担保人不合规的贷款提前清收,对贷款档案资料和贷后检查资料不全的进行补充完善,对信用不合规借款人实行严格的贷款审批程序,对抵押物不足值贷款收回重发,对资金有风险的贷款移交公安法院催收执行。清收违规贷款,有效降低了贷款风险,及时保障了资金的安全。”

本报记者邓娴、朱紫云、屈丽丽、晏耀斌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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