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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办”的告别季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5-03-19 11:20:00

各地“驻省办”,眼下正迎来告别时代。

国务院办公厅3月16日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驻省办”要撤销,人们很自然联想起“驻京办”被清理规范的事情。2010年1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要求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政府驻京办,对省级政府“驻京办”予以保留。所以,撤销“驻省办”,人们并不感到诧异,全面清理“驻省办”只是清理“驻京办”的延续而已。

从“驻京办”到“驻省办”,明眼人不难看出二者不仅存在内在相似性,也存在递进深入的关系。所以,在《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俞夫看来,撤销了“驻京办”,再来撤销“驻省办”,这是反腐深入和细化的必然:“从治理公车腐败到关停豪华私人会所,从大力简政放权到约束三公经费,扫除作风问题滋生的各个角落,不给作风问题以反弹机会,大力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和土壤,着眼于建设好廉政文化的软环境,是中央始终关注的重要方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驻省办”已没有存在的必要。

很长时间里,“驻省办”遍地开花。梳理“驻省办”的职能,一是招商引资,二是接待县市领导。前者的功能和“驻京办”相似,在这个过程里会出现类似“跑部钱进”的情况,造成很多腐败现象;而其接待功能自然非同一般,它要为这些官员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从“驻省办”的职能看,不能说一点都没发挥过积极作用。但这两年不断简政放权,减少许多行政审批事项,市场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些变化让“驻省办”的传统功能渐渐弱化。同时,在反四风、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背景下,驻省办的“接待”功能和规章制度有很多冲突的地方。向“驻省办”动手术,无疑是人心所向。

撤销“驻省办”赢得了舆论的积极评价,但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如何才能不留死角?因此,评论者们纷纷参照当年撤销“驻京办”的经验教训。

评论员何勇海投书《中国青年报》,警惕“驻省办”换“马甲”。作者翻检新华社2014年1月的一篇报道,“驻京办”撤销令下达已久,但很多应撤销的县级“驻京办”纷纷改头换面。因此,有理由担心,本应被严令撤销的“驻省办”,也可能会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名亡实存、死而不僵。

到底该如何防止“驻X办”名亡实存或死灰复燃,何勇海认为决不能单纯清理了事:一要拿“驻×办”式的腐败案例开刀,否则,一些“驻省办”与“驻京办”何惧成为“蛀虫办”?二要落实“驻×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巡查与审计,严防“驻×办”成为治理公款浪费与腐败的薄弱环节。三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项目审批、资金支持等过程的透明度,铲除上级单位“恃权乱政”、下级单位“跑部 钱进”的土壤。

告别“驻省办”,更要告别“驻省办需求”。《华西都市报》头条评论,更是从“驻省办”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根源进行深入反思,评论员尔冉同样认为,如果不彻底清除“驻省办需求”,清理“驻省办”,有可能出现清理“驻京办”中的反复情况。

既然不能简单清理了事,釜底抽薪断需断粮或许才是治本之策。《京华时报》的评论员铁永功的建议是,“从财政预算和人员编制上限制违规设立派驻机构,才是治本之策。这要求地方加快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真正的公共财政。如果地方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纳入预算,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职责,并接受公众监督,违规设立的各种派驻机构,就没有了藏身之处。”

防止“驻省办”撤而不退,换个马甲“潜伏”,这是评论员基于清理“驻京办”过程中的教训而更加担忧的。值得注意的是,与评论员们“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的强烈呼吁相比,此番清理“驻省办”其实并非一刀切。对于县级政府驻省办,文件的表述为“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在同时提到市、县两级政府驻省办时,文件的表述为“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新京报》的分析文章认为,与第一个表述相比,第二个表述除了同时提到市、县两级外,还多了“职能部门”四个字。这意味着本次撤销的对象是,县级政府和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驻省办”,以及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驻省办”。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到,现有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应当严格控制。

与评论员们稍带情绪的批判相比,专家的话也许更为理性。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意见》并没有对所有“驻省办”一刀切,还留有余地,这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设置方案时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定的,一些“驻省办”很快就能撤销,还有一些需要逐步撤销,“从长远来看,‘驻省办’会越来越少。”

不是一刀切而是“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这是此番清理“驻省办”的一个大致原则。此番 清理,《意见》给出了时间表: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 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开弓没有回头箭,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驻省办”也将退出历史舞台。各地如何作答,年底时自然会见分晓。

(东方剪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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