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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9月起我省将实施“五证合一”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6-08-31 00:53:00

今日,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等七部门联合召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启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将开始颁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将前述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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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进行。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来自东方剪报新闻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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